2025-06-13 08:53:21 本社信息
房票安置是在现行货币补偿标准基础上,向被征收人发放定向房票,用于自主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方式。该模式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征拆补偿安置体系,拓宽了安置渠道,更能有效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根据政策,房票面额依据货币补偿方式计算确定,被征收人可持房票向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使用房票购房时,还将按实际使用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房票奖励。
在此之前,湘乡市城市规划区内拆迁安置主要采取回迁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补偿被征收人。2024年8月,湘乡市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参考永州祁阳市、福建三明市、安徽怀远县等地做法,结合全市实际,制订出台了《湘乡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为被征收人提供了第三种安置选择。此次首张房票的发放,是湘乡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有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房票安置政策落地的具体行动,也标志着该项政策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房票安置的实施,将显著缩短被征拆群众回迁周期,同时有助于缓解市场商品房库存压力,是一项兼具可操作性与社会效益的惠民政策。
下一步,湘乡市优居中心将继续深入开展房票安置工作,“征”先创“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安置流程规范化、信息化,让“小房票”释放“大动能”,助力房屋征拆工作提质增效。同时,湘乡市还将积极引导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房源,进一步扩大购房选择空间,帮助被征拆群众早日实现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