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 06:21:34 法治新闻
张大姐说,保险营销员姓华,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她说比银行理财还要合算,反正过两年,每一年都有分红给我的,到孩子读大学了,可以一次性的连本带利拿出来。”张大姐告诉记者。
2011年7月份,张女士给七八岁的女儿先买了一份信泰人寿保险发行的“信泰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
“当时我只给我女儿保了一份,她打电话说女儿跟儿子是一模一样的,你不能偏心。一年一共交两万三千五百块。(记者:总共交了多少年)一共交了十年。(分红分了多少呢)四年之后,每两年分4200元,(两个人吗)两个人是8400元。(现在十年都交完了吗)十年都交完了。(分红分了多少)分红大概一共是七万左右。”张大姐说,到了2021年7月份,她买的那两份保险都已经交满十年,总共交了23万多。前段时间,她打算把钱取出来。
“儿子读大学了,还有我这个保险原来有一部分是从我老爸、我弟弟那里借来的,因为我弟弟现在生癌症了,肺癌晚期了,没办法了,所以我要去取这笔钱,他说取不出来,他说只能给我现金加持。(什么意思)因为他说我还没到期,后来我才知道,这份合同要到73年后才能拿,这份合同当时没有给我的,三年之后才补给我的。”张大姐说。
记者看到保险单,上面写的保险期限是73年,也就是说要到2084年才能够取钱,那时候张大姐的儿女都七八十岁了。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300%付给满期保险金,张女士之前找信泰人寿保险协调过。
“公司现在是这么个情况,他说反正以人道主义,给我十五万六。(记者:加上分红二十二万)对。(那也不到你交的钱)对。因为我现在实在是困难,需要这笔钱。(总共相差多少钱)十五万还给我之后,相差是七八万。”张女士说,投保三四年之后,她就跟丈夫离婚了,她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经济能力有限,之前交保险的钱,有一部分是问亲戚借的,还有一部分钱是向几家银行贷款的,产生了七八万利息。她希望,信泰人寿保险能承担,当时保险营销员是怎么跟张女士介绍的,张女士拨通了营销员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对方的丈夫,保险营销员华某某的丈夫回应称,“那我怎么知道呢,我又不知道,你去问问保险公司看看。(张女士:你老婆呢)我老婆都变成植物人五六年了。(记者:她之前是卖保险的是吧)她以前在保险公司上班过,她植物人五六年了。”
之后,张女士拨打了信泰人寿保险的客服电话。信泰人寿保险客服人员回应称,“您是昨天的时候,有来电反馈过退保这个问题。(张女士:那什么结果)目前看到是在核实的过程中,结果还没有下来,我们再帮您反馈一下,安排专员两个工作日内跟你联系,会帮您再催办一下情况的。(记者:她反映的是当时业务员跟她讲,孩子读大学就能把这个钱全部拿出来,后来实际看合同是要到小孩八十多岁才能拿这个钱,想了解当时具体是怎么沟通的)关于您反馈的这个问题,会帮您如实反映的,安排工作人员核实之后,到时候会联系处理的。”
截至发稿,信泰人寿保险还没有回馈记者。保险公司后来回复:保单承保后向张女士进行电话回访,她清楚相关条款、责任和义务。目前,张女士提供不了销售误导的相关证明,公司也无法向营销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合同已经生效十三年,张女士要求全额退费,他们无法支持。之前双方调解没能达成一致,后续公司愿意配合再次调解。